有条件的爱¶
注: 本文为20 Oct 2025的whisper,后移动于此.
Amor sub condicione non potest esse perpetuus.
很多爱是有条件的,当然条件是内敛的,通过“假设xxx”的形式来检验爱是不可能的,本身也是对爱的一种破坏。 或者说,当试图去检验在我的什么情况被否定的时候,爱会丧失,有条件的爱就已经成立了。 这当然是很沮丧的一件事情,因为爱不来自我,因为我不会因为条件的丧失而变化,这也就侧面指向了爱是来自一些列条件的组合,随着条件的丧失,爱就消失了。 这就要求拆解我自己,我除了是我,还是什么?那么可以通过受到的教育,家庭的背景,我的工作和收入,我的性格各种要素的集合来定义。那么,当我们讨论爱的时候,爱的主体是这些要素的集合,还是我?丧失了这些要素之后,我还是我吗? 2024年11月我写过一个相似的思考,当别人身上发生的细节足够好的时候,我和他是不是就没有什么区别了?
首先考虑死亡,当缅怀一个死掉的人的时候,是在缅怀他,还是在缅怀他所有特征的一个集合?比如说“听我倾诉的人”,“给我买雪糕的人”,”关心我的人”的集合,还是他本身?以我的想法来看,其实是一个集合,任何满足这个集合的人都适用于这里,只是由于个人的经历,只记得这么一个具体的满足限制的人。
活着的人我认为是相似的,爱的主体是一个描述的集合,任何满足这些要素的具体的人都满足了构成所谓‘独一的爱’的必要性。于是很遗憾的发现,当要素衰减,必要性下降的时候,爱也就解构了。因为被爱的是要素的集合,而不是某一个人,那么失去关键的要素,当不属于这个集合的时候,自然爱的对象就消失了,表现出来就不爱了。不过自始至终,被爱的是要素的集合,而不是人本身。
在看完别人爱的对象后,我们在考虑自举,当说“我爱我自己”的时候,我爱的是特征的集合,还是我本身?当无前无后的时候,过去的你和现在的你会被现在的自己爱么?很快结合个人经历,我发现这是一种复杂的感情,我很难说这是不是爱,我想不是,因为很多事情我是无法无条件的包容的,我会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恨,产生负面情绪等。
于是我想,如果我们再往荒谬的方向走一步,爱可能也是可以进一步拆分的,就好比在市场上我们把一个标的各种属性拆分开来单独售卖。首先,爱是一种情感,存在情感才能称之为爱;其次,想爱是一种责任,要对被爱的人付出(要付出并不否认受到双向付出),于是得出被爱的人更自由,而爱人的人束缚更多。不过,责任不是必须的,可以看到很多不负责任的感情被称之为爱,也可以看到很多只有责任的情感关系并不称为爱,比如当龟。无论是感情还是责任,我认为基于的仍然是一套特征的集合,而不是人本身,于是有条件的爱就很自然而然的理解了。这是有限的爱的属性,我想不必诧异。
(此段为9 Nov补) 当然,这里的表述很容易引起误解,或者受到"那你爱别人其实是爱一些组合,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人“这种问题的挑战。这里需要澄清的是因为时间的因素,有些要素是不可能复现的,比如说“我的初恋”,“在过去某个时间节点对我投入了全部”,这些尽管是一个要素,但时间的限制意味着它不可能被任何另外的人拥有,所以尽管仍然是一些要素的集合,但在有限的认识节点来看它确实是独一的。 比如说,当感受到全心全意爱并回馈爱,或者在最需要的时候得到了最珍贵的爱,这份东西已经变成了独一份的要素了,所以看似是要素的集合,但是由于物理因素的限制,实践上他确实是独一的。我充分的认为当我爱一个人的时候,我是爱她的整体,归因是各种要素。唯一的理由是各种情感体验是不可能重复的,没有人再在我20岁的时候向我伸出手了。
最后,谈一下对我冲击力最大的爱,Αγάπη,也就是神的爱。这种无条件的爱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冲击,我那时才意识到爱是先验的无条件的永恒的, 作为被造物携带的自有属性,真理是不言而喻的。这个时候马太福音10:37基督耶稣在说什么了也就很好理解了, 有限的不能承受永恒的。
Anyone who loves their father or mother more than me is not worthy of me; anyone who loves their son or daughter more than me is not worthy of me.